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Grassmann 定律

阐述

原始形式

第一定律

两种色光看上去是不同的,如果它们的主导波长、亮度和纯度不同。

推论:对于任意一种色光,存在一个互补的色光使得它们的混合物是中性色(黑白灰)的光。

第二定律

混合光的视觉效果会变化,如果它们的任一组份发生变化。

推论:两种色光的混合将根据不同色光的强度之比决定色相,根据不同色光之间的距离决定饱和度。

第三定律

存在光谱能量分布不同但视觉效果相同的光。

推论 1: 视觉效果相同的光与其他光线混合时效果也相同。

推论 2: 视觉效果相同的光从其他光线滤出时效果也相同。

第四定律

混合光的强度是它们各组分强度之和。

推论

人眼是三色型色觉,即存在 L、M、S 三种不同的视锥细胞感光,形成三个独立的强度值:

\begin{pmatrix}L\\M\\S\end{pmatrix}= \int_{\lambda_\max}^{\lambda_\min}\begin{pmatrix}l(\lambda)\\m(\lambda)\\s(\lambda)\end{pmatrix}E(\lambda)\mathrm d\lambda

推论:用任意三种不线性相关的色觉都可以作为基底来描述整个色彩空间。

实例

性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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参考文献